住院病人起付线6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在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二次及二次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按以上标准的50%执行。
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最高限额为6万元。超出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与个人共同负担,大额保险负担90%,个人负担10%。一个年度内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额度上不封顶。
列入城镇职工重症慢性病统筹范围的病种有21种,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按80%的比例支付,分别是:1.恶性肿瘤的放、化疗;2.慢性肾功能不全;3.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4.高血压(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5.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6.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7.肝硬化;8.帕金森氏病;9.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0.类风湿性关节炎;11.再生障碍性贫血;12.系统性红斑狼疮;13.重症肌无力;14.精神分裂症;15.股骨头坏死;16.硬皮病;17.血友病;18.丙型肝炎;19.支架术后(包括心、脑及其他动脉系统);20.混合性结缔组织病;21.干燥综合征。